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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富洲律师事务所,前身为铁岭市经济律师事务所,于1992年成立,2001年改制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本所现有执业律师13人,是辽北地区综合服务能力较强的律师事务所之一。本所依法承办刑事、民事、行政等各类案件的辩护与代理业务,可为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公民个人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同时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文书代书、律师见证及民事案件调解等相关法律服务。
本所下设民事部、刑事部、法律顾问部、非诉讼业务部、知识产权部,实行专业化管理模式,根据当事人案件性质,提供针对性的专业化法律服务。
本所宗旨:忠于事实,忠于法律,忠于当事人,为完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精诚贡献。
本所目标:打造规模化、专业化律师事务所,着力将律师培养成学者型、专家型人才,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本所办所理念:诚信办所、学习办所、正道办所,坚持社会效益优先,确保经济效益服从社会效益。
本所针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特指劳动工伤、医疗事故、交通肇事受害一方),提供法律帮助、减免律师代理费或法律援助服务。
本所地址:铁岭市银州区南环路2号,电话:024-72817196、 024-72817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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