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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专业审判溢彩 疑罪之辩收功 办案律师:任庆良

专业审判溢彩   疑罪之辩收功

——赵xx涉黑、盗窃、非法持枪案辩护侧记

案情概述

200449日上午,LT市中级人民法院四楼审判大厅里,座无虚席。正中审判法官席下,由威武雄壮的法警监押着34名被告人排成的八列横队,占满整个中央被告席。紧挨审判台下右侧是T市人民检察院派出的七人公诉人队伍,紧挨审判台下左侧是阵容强大的辩护人席。旁听席坐满引颈倾听、神情复杂的人群。庭外有荷枪实弹的法警五步一岗——这里正在开庭审理当时轰动全省乃至全国的LP市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L省公安厅作为829专案指定T市公安局专项侦破,并由T市人民检察院向T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以下简称829专案)。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长达52页),指控P市以刘xx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组织犯罪(包括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盗窃罪、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赌博罪、非法买卖枪支罪、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窝藏罪、走私普通货物罪、收购赃物罪、走私罪、洗钱罪、传授犯罪方法罪、销赃罪等19个罪名),做案70余起。认为经依法查明:1993年至2002年,被告人刘xx通过走私、盗窃、赌博、强迫交易等手段,聚集了大量钱财,非法获利700余万元。现拥有资产总价值达38744137元。除挥霍外,刘xx将其中一部分用于该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该组织骨干成员共拥有资产850余万元。该组织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在P市地区称霸 一方,有组织的进行了大量违法犯罪活动。为使该组织生存和发展,被告人刘xx使用多种手段拉拢腐蚀党政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从而得到庇护。几年间,该组织发展迅速……严重地破坏了P市地区的经济、社会秩序。

在具体的控诉中,指控赵xx为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骨干成员,充当为刘xx聚敛钱财的重要人物。他为刘xx带领车队“飞车盗油”1000吨,价值454705.76元,并非法持有枪支犯罪。

法庭调查持续了六天,有时每天审理到晚上十点多钟。法庭上控辩双方不断“交锋”,时而舒缓,时而激烈。来自L省和北京的40多名律师参加了诉讼,为被告提供刑事辩护。200448日,T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刑初字第6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对各被告人分别判处了死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刑罚。各重要被告均提起上诉,依据当时的法律规定,L省高院迅速二审、及时死刑复核,并对各被告人及时执行了刑罚。其中赵xx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九个月(含此前因其他犯罪服刑尚未执行完毕的部分)。辩护律师关于赵xx涉黑但非骨干成员及盗窃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辩护意见被法院采纳。

办案侧记

2003616日上午,829专案被告人赵xx的父亲来到我所,委托我和张士杰律师给他儿子赵xx提供刑事辩护。我们接受了委托。

次日,我和张律师及时去了T市看守所会见了被告人赵xx,征求他同意我们担任他的刑事辩护律师的意见后,询问他对侦查机关关于他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盗窃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的指控的意见。他对后一项指控无异议,对前二项指控均有异议,说他此前已因其他犯罪被“打罪”八年,19995月保外就医出狱后没事做,还要用钱花,才找到他妹夫刘xx的厂子(石油化工厂、石油乳化厂)打工。刘xx安排他带车队为他从油田向油田的处理站运送石油,目的说是挣运费,他挣工资。正常干了一阵后,刘xx不满意了,找到他说这样干不行,得往家(指刘xx的石油化工厂)送点(油),并让他找P市公安局打黑大队大队长任xx(本案被告之一)学点技术(在油罐车的卸油部位安装“打样箱”、“打样阀”,炭黑水兑油)。“我觉得这个整法象是偷东西。一个月后就以治病为由躲出去了”……一个月间盗窃多少原油、卖出多少原油、得多少赃款他因没具体经手参与,所以都不知道。业务经验提示我们:当事人对律师的陈述,有的可能实事求是,有的不一定真实,有的还可能耍小聪明意图蒙蔽和利用律师为他争取非法权利。律师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受任何情利所惑,才能保证辩护的质量和保障自己的职业安全。要自己对案情有个全面的掌握。

再次日,我和张律师即去受案法院阅卷。在T市中院刑一庭递交刑辩委托书后,刑庭法官引领我们到另一办公室阅卷。走进该室,见室内已有几名律师各占有几本案卷检索。办公桌上摞有一百多册卷册。我们仅就涉及赵xx犯罪的主要证据检索了案卷目录,提交给法庭复印。回到律师办公室,我们对赵xx的犯罪证据(侦查卷复印件)进行了认真、细致地分析,得出的初步认识是证据对被告人赵xx有两利、两不利:

两利是赵xx确实是服刑中于19995月在监狱保外就医出来后加入刘xx黑社会性质组织,参与了非法经营和犯罪活动。两个月后他确实退出,没见其他涉黑作为。这个客观现象说明他涉黑无始无终。认定他是黑社会骨干分子明显牵强;退出运油车队的原因是刘xx认为他盗油不得力且花销大(卷中看赵xx主要行为是出面用钱收买油田的工作人员为盗油提供掩护,至于效果如何他并不上心过问,并未亲自带哪辆车盗油,也未亲自销赃和收取赃款)。说明他侧重自利,对为刘xx盗油聚敛财富并不积极和自觉。并未进入刘xx黑社会组织核心。

两不利是赵xx829涉黑案中的“老大xx的妻兄,有前科,前罪刑罚未执行完毕又犯新罪。“圈子里一般习惯定势看法是他必然是黑社会核心人物之一。侦查机关指控以及其他同案犯的供述或者相关证人证明都一致指向赵xx指挥了“飞车盗油”(在油罐车卸油部位焊接打样箱,用于应付接油处理站检验——在打样箱中注满稠油,处理站人员取油检验时打开打样阀,从打样箱中放出稠油提供检验,通过检验后再往处理站接油场所的注油孔排空罐里的兑水油——从钻井油田装满原油后,已先在途中的刘xx的石油化工厂卸下来半车或者一整车油,再向罐里注满炭黑水),盗窃数量达1000吨,获赃款45万余元。该车队全部挂靠在龙威油井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赵xx还对卸(偷)油犯罪现场进行了指认。主犯之妻、赵xx之妹赵某某也供认赵xx带车偷油后又被撤换的事实。就是说刘xx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聚敛财富的重要来源——盗油的共同犯罪行为,赵xx难逃干系。

怎样把握赵xx犯罪地位和犯罪事实,需要先在自己内心有个基本评价,是本律师辩护方向的起点。这个内心评价不同于法官法庭调查后的内心确信。这就要求我们熟谙法律——这是律师辩护的根本性依据,也是力量的源泉。而熟谙法律不是抽象的,而是要针对形形色色的刑事案件中的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严谨地分析其中的控诉证据是否能确实、充分地证明,然后才能决定或者调整辩护的方向、重点及方略,再研究适用法律支持辩护观点。

基于上述思路,我们仔细研究了控方证据,发现一个缺陷:认定被告人赵xx为黑社会骨干分子及盗窃原油的犯罪证据不足——没有赵xx参与非法经营活动及其他犯罪行动的策划、决策行为和具体盗窃行为的事实证据(未具体跟车装油、卸油、安排焊接打样箱、打样阀)。虽然有油田方面的关于盗油防不胜防、丢油惨重的证明,但其深入证明当时每天百十辆车运油,均有偷油现象,而涉赵xx车队盗油的数量就没有确定性的科学评估依据,也缺少确定性的销赃获利的证据,有的只是证人的主观评估和被告人的不稳定的供述。以此证据定案不符合刑事证据唯一和排他性的要求即确实、充分的条件。就是说认定赵xx充当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骨干成员及盗窃犯罪证据不足、事实不清。前述的二不利可以转化为二利。因为二不利只是外在的表象,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

分析至此,我和张律师决定以赵xx被控涉黑骨干及盗窃罪为辩护重点,确定论点和论据,拟定了法庭调查质证的重点。

法庭开庭前,我们再次会见赵xx。不料赵竟提出一个新的事实情节:他19996月开始在刘xx那上班,七月中旬就离开了,在千山结核病防治所住院治疗一个月,出院后再没回刘xx那。意思是说他仅在刘xx的手下打工一个半月,谈不上参加黑社会组织。这与他以往的供述不一致。但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我和张律师及时打车去了鞍山市的千山区医院(结核病防治所),调取了赵的病历,发现其在该医院住院治疗二次,时间分别是200058日至2000518日和2000911日至2000918日,而不是1999年发生的,不能证明其19996月在刘xx麾下“供职”并于7月中旬就离开的事实。遂决定原定的辩护方略不变。

T市中院六天的法庭调查中,涉及赵xx的犯罪事实、情节经控辩双方质证后,印证了我们庭前的分析和辩护方向的正确性。遂当庭表述了辩护意见,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辩护意见

根据法庭调查显现的法律事实,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我们在法庭上提出了指控被告人赵xx被刘xx网罗成为黑社会性质组织骨干分子的证据不足、盗窃数额的认定缺乏客观依据即事实不清的辩护意见。简要复述如下:

关于一。《起诉书》认为刘xx在社会发迹是在赵xx的胞弟赵某1998年被王xx等人枪杀后,于2000年趁王xxP市看守所管教那xx在红运酒店喝酒之际,指使人枪杀那xx、重伤王xx(幸免一死),威震P市后,到2000年逐渐形成了骨干成员基本固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的组织。而 赵xx是于199967月在刘xx的石油化工厂负责车队运油,两个月后即被撤换,所以事实上赵xx2000年前未成为该组织的骨干分子。

从客观方面讲,保外就医的罪犯,难以在其他单位和组织中找到工作,投奔有经济实体的妹夫干点俏活挣点钱以应付“打官司”和治病之需合乎情理。开始无为刘xx盗油的念头。见其不悟,刘xx才特明示他找任xx请教,赵xx只是被动的找了任xx求教,这里面不见有“合谋”的过程。但按任xx的指教在油罐车上焊接打样箱、打样阀却不是赵xx安排人去办的。有证据证明的只是赵xx与脱水站的值班人员存在密切联系的事实。至于带车偷油、销赃都没有赵的直接行为。在老板包括亲妹夫手下谋差事,不听老板的指令可能不行。赵xx为达到自己挣钱的目的,利用了这个条件,尽可能占有行为中见到的利益,都不必然说明赵xx的主观故意就是为刘xx积极敛财。正是赵xx的消极行为引起刘xx等“股东”的不满,赵xx很快被撤换职务。以后也未见他有何新职务和作为。这说明赵xx本身未代表刘xx的利益,对刘xx的黑社会组织来讲不是得力的骨干,而是一般成员。

关于二。首先,公诉机关指控赵xx盗窃原油达1000吨,价值45万余元的证据之间存在矛盾无法排除:

侦查卷中见油田处理站值班班长四人相继证明赵的车队偷油各见6-7车、60车、20车、10车,合计100车约1000吨。而赵xx供认盗窃20车(法庭调查时又否认)。《T市价格认证中心文件》中的价格鉴定也是依据警方提供的上述资料。而资料的真实性因缺乏科学确认根据,其证明力就相当不足,依法是不能作为有效证据使用的。

其次,各证据本身也存在尚未排除的疑点:

    1、脱水站值班四班长证言难说清楚盗油兑水比例的检测依据,那么,按10/车乘以100车合计出的1000吨盗油数量仅出自证人的主观臆断,显然客观依据不足。

    2、被害单位认失1500吨基数,在《丢失说明》中以相关负责人证明道:在冷家油田井上装运原油的车队每天不下二百多辆,六号台即第六作业区油线高,按均分推测在此运油车不少 于30辆。而赵xx运油车队只有34辆车,每天往返次数有限,有证据证明其盗油的“技术”又是从别人即别的车队那里(经任xx)学来的,就是说该井上盗油的车队不仅限于赵xx的车队,在六号台的运油的也不仅限于赵xx的车队。

另外,赵xx负责的车队运输的时间是在19998月之前。就是说至少在912月间丢失的原油与其无关。那么,1500吨的失盗数额是如何公平的推定到赵xx身上1000吨的呢?

辩护人认为:盗窃数额直接关系到对被告人的定罪量刑。本案认定赵xx盗窃数额的证据不足,事实不清。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第一百六十二条一款(三)项:“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等法律规定,本案虽然有被告人在侦查阶段的供述,但没有赵xx盗窃数额的客观的确实的充分的其他证据,在疑点合理排除之前,不应当对被告人定罪量刑,而应当作出指控不能成立、被告人无罪的判决。我们的辩护意见得到了法院的支持,在本案刑事判决书中认定赵xx一般参加刘xx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赵xx犯盗窃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对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出的相关辩护意见予以采纳。”遂确定“被告人赵xx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与其因故意伤害、脱逃、流氓犯罪被判处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部分,实行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九个月。”这是一次专业高水平的审判,体现了主审法官及审委会地尊重法律、文明司法的公正形象。辩护律师因此辩护收功。

办案随想

    此案辩护已过去七年多时间,但偶尔忆起履职过程和接触到的案情,法庭上排列众多被告人的面孔还是清晰地出现在我的脑屏上,往往感慨系之。权寻一、二,或许有益:

一、律师一定要尊崇法律、敬畏法律、熟谙法律。吃透每一个承办的案件的客观事实状态及法律事实状态,认清该案指控证据的客观性、合法性、关联性及与确实、充分的刑事证据标准的契合程度,是刑事辩护律师的基本功。只有具备这种基本功,心里才有底,才有胆量,才可能“雄辩”而非滥辩,辩护意见才有可能为审判机关所采纳。我们参与829涉黑大案的辩护,真实的感受到了主审法官的专业水平,显示了法律的公正。赵xx的盗窃罪因证据不足不定罪,但有主犯承担责任,实质未枉、纵犯罪。判决书长达108页无一错别字,法理昭彰,入证严谨,说理透彻,逻辑性强。令人信服。

二 社会秩序重在“吏治”。古今中外无百姓安居乐业、吏治清明而遍起动乱的。本案假如没有先前的赵某(赵xx的胞弟)黑势力养成气势(比刘xx更有影响),就不能发生赵某杀人而又被杀的恶剧;假如因杀赵某而服刑的人与看守所的管教不逾规共同到社会酒店把盏言事,就不能发生刘xx同态复仇派人跟踪追杀的新命案;假如命案连续发生后能及时破案,也不能给百姓造成一系列误解;假如没有当地公安机关的腐败警官引导和传授犯罪方法,就不一定勾起刘xx组建车队飞车盗油的欲望;假如油田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规范,干部和工作人员素质良,就不能上演百辆飞车盗石油的闹剧;P市街面经常出现刘xx的宝马车队,当地党政司法机关假如耳聪目明,就不可能致使刘xx有恃无恐,坐大气势(刘xx走私起家,发案时刘xx的妻子供述刘xx走私各种高级轿车四、五十台。结案查封和扣押刘xx奔驰轿车三台,宝马轿车二台,解放141油罐车二十五辆;储油厂、化工厂各一处;还有别墅和俱乐部房产等)。可惜当时没有假如,到了社会秩序发生严重危机时,才“朝廷震动”,不得不动起严打手段,剜出几个白道官吏与黑道大哥。全国各地都出现过黑社会性质组织,说明存在他们滋生、成长的土壤。这种土壤里除了原质需普遍改良外,土壤中的破坏性细菌的常除布新是社会长治久安的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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